张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市所有学校安装减速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大部分学校、幼儿园门口附近已按照需求安装了减速带,另有部分学校、幼儿园根据学校门口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和学生上下学时段流量情况,在校门口外50米区域划设醒目的安全区域,拉设警示线,区分出入通道,设置符合《山东省人员密集场所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中学校防冲撞设施建设标准的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有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487-2020》《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宜设置减速带:一是高速公路主线、一级公路主线及城市快速路;二是城市主干道和公交车专用道;三是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和路段;四是非机动车道。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目前,海阳市部分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情况不适宜安装减速带,但规范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等。
下一步,市教体局将协同各学校、幼儿园强化安全设施的安装与使用,形成与交警、辅警、学校老师、保安、家长六位一体的安全保障模式,共同维护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保证学校师生上下学安全、有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