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78C/2023-01819 组配分类: 科教文卫
发文机关: 海阳市教体局 承办单位: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5-18 成文日期: 2023-05-18
编号: 第55号 会议编号: 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55号:关于“规范校园内普通话使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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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宗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校园内普通话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是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能体现出一个学校的师生语言素质和综合人文素质,海阳市教体局始终将规范校园内普通话使用作为重要事项来抓,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将是否取得相应等级普通话水平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和职称评聘的重要条件。在教师招聘和职称评聘中,对于教师普通话水平均有明确的要求,要求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在教师优质课评选过程中,也将是否使用普通话授课作为评课的重要指标。

二是积极做好“推普周”宣传工作。每年九月份第三个周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每年的推普周期间,市教体局组织全市学校、幼儿园通过开展演讲比赛、国旗下讲话、手抄报、“啄木鸟”行动等活动,不断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牢固树立“讲好普通话,做文明人”的形象。

三是积极开展各项推普活动。组织开展了“童语诵同音·共讲普通话”2023年海阳市幼儿普通话大赛,通过组织幼儿普通话比赛,加强我市学前阶段普通话教育,为学前儿童营造良好的普通话教育环境,打好语言基础,在学普和推普工作中起到积极的带头示范作用。开展学前教师和保育员普通话水平未达到标准的人员进行线下培训,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进行普通话测试,争取园内教师及保育员达到普通话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会继续通过组织一系列的推普活动,不断规范校园内师生的普通话水平,提高语言和人文素质的同时,有力地促进全市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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