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院护工管理的提案”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及进展情况
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是加快发展护理服务业、增加护理服务供给的关键环节,有利于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对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四川、贵州、江苏、山西等省份均从省级层面上对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和管理做出了具体要求,但我省尚未发布关于该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经对我市26处公立医疗机构及10处民营医疗机构调查,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均不存在医院统一管理的护工模式,均为护工与患者自行协议或外包给家政公司。我市10处民营医疗机构中,海阳黄海骨科医院、海阳海大医院、海阳百瑞康医院三处含医养结合及海阳中康医院理疗康复为主的医疗机构存在医院统一管理的养老护理员,而非医疗护理员。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1.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中住院患者大多都是本地或本辖区居民,住院患者均有家属陪护,且长期卧床的住院患者相对较少,对医疗护理员需求不大。
2.众所周知,供需关系决定市场需求,目前公立医疗机构对医疗护理员需求不大,由医院统一来招聘目前存在一定的难度,医院难以承担由此产生的人力、物力等成本。
3.目前本省、市暂未有该项工作的的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未能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按照《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不断探索、总结、借鉴部分省市、好的经验做法,待本省、市相关规范文件出台后,逐步建立适合我市的医疗护理员管理模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