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具体工作事项四
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方式
0535-3250689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对符合条件的乡镇、村进行摸底筛选
根据上级文件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根据烟台市文件要求,组织朱吴镇、二十里店镇申报国家农业产业强镇 二十里店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材料已上报烟台市,待评审结果 做好业务指导,提升我市乡村产业发展层次。
二季度 二十里店镇成功申报国家级现代产业强镇,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未收到上级文件。 二十里店的国家级现代产业强镇已申报成功 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后期创建工作。
三季度 推荐提交8个名品村材料 推荐提交8个名品村材料 与各镇区街道积极开展对接,做好符合条件村摸底工作
四季度 已完成申报,我市里口村、迟家村等8个村认定为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小纪镇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强镇 。 2023年完成申报乡土产业名品村8家,省级农业强镇1家(小纪镇)。 继续做好遴选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及乡镇,指导其完成乡土产业名品村及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的初步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