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工作事项一
责任单位
海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监督方式
0535-3618927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对建立气瓶追溯系统的公司进行考察
液化气企业与建立系统的公司签订合同
基本完成气瓶追溯系统的建设
完成系统调试,正式启动气瓶追溯系统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前期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完善场站内气瓶追溯,现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正在逐步进行登记工作,将用户自有气瓶登记至省钢瓶系统。 加快建立完善场站内的气瓶追溯
二季度 前期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完善场站内气瓶追溯,现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正在逐步进行登记工作,将用户自有气瓶登记至省钢瓶系统。 加快登记工作速度,为后续工作节约时间。
三季度 企业自购新钢瓶以及用户自有钢瓶经过年检后均已完成登记工作。 部分钢瓶已实现追溯,气瓶追溯系统建设已基本完成。 增加用户自有钢瓶的登记工作,督促燃气企业加快气瓶追溯系统的调试。
四季度 液化气站已完成气瓶追溯系统 液化气站已完成气瓶追溯系统 液化气站有序开展系统使用,并加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