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工作事项一
责任单位
海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监督方式
0535-3618927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对建立气瓶追溯系统的公司进行考察
液化气企业与建立系统的公司签订合同
基本完成气瓶追溯系统的建设
完成系统调试,正式启动气瓶追溯系统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 一季度 | 前期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完善场站内气瓶追溯,现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 正在逐步进行登记工作,将用户自有气瓶登记至省钢瓶系统。 | 加快建立完善场站内的气瓶追溯 |
| 二季度 | 前期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完善场站内气瓶追溯,现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 正在逐步进行登记工作,将用户自有气瓶登记至省钢瓶系统。 | 加快登记工作速度,为后续工作节约时间。 |
| 三季度 | 企业自购新钢瓶以及用户自有钢瓶经过年检后均已完成登记工作。 | 部分钢瓶已实现追溯,气瓶追溯系统建设已基本完成。 | 增加用户自有钢瓶的登记工作,督促燃气企业加快气瓶追溯系统的调试。 |
| 四季度 | 液化气站已完成气瓶追溯系统 | 液化气站已完成气瓶追溯系统 | 液化气站有序开展系统使用,并加强培训。 |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