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3-01341 成文日期: 2023-04-10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媒体解读丨《2023-2024年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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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烟台市委、市政府下发的《烟台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按照《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了《2023-2024年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4年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什么?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如何保障方案落实到位?市水利局局长于海平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

市水利局局长于海平:

《2023-2024年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实施方案》是全面改善农村河道面貌,进一步提升农村宜居宜业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海阳市2023-2024年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下面我解读一下该方案。

第一部分是建设目标。

2023年-2024年,按照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进展打造一批水清岸绿、景色宜人、人水和谐的生态景观河道。2023年,计划建设64条农村生态河道,全市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将达到62%,河道总体面貌明显改善;2024年,计划建设118条农村生态河道,全市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100%。

第二部分是实施阶段。

一是摸清河道现状,建立工作台账。(每年1月1日-3月31日)按照《烟台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标准》的要求,各镇区街道逐条河流摸排,确定清淤疏浚、堤防加固、水生态修复、岸坡绿化等工程量以及重点难点的河湖四乱问题,形成工作台账。

二是提高标准,建设生态河道。(每年4月1日-10月31日)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按照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坚持常态化开展侵占河道水域岸线等十一项专项行动,确保河道问题动态清零,河道总体面貌持续向好;全面改善农村河道面貌,打造水清岸绿、景色宜人、人水和谐的生态景观河道。

三是考核验收。(每年11月1日-11月30日)11月由各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严格按照《烟台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标准》,对全市打造完成的农村生态河道进行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确保全市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各镇区街道要明确领导责任,细化任务分解,统筹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各级河长要强化履职尽责,认真落实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切实扛起河流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推动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成立相应工作组,压实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扎实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相关工作任务落实。

(来源媒体:今日海阳)

联系单位:海阳市水利局  河湖管理科   

联系人:王雨

联系电话:322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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