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是落实国家、省、市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海阳未来三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烟台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烟发〔2022〕14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密切结合海阳实际,编制《海阳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依据充分,内容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