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抽查主体 | 抽查依据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1 |
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的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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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等相关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烟台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海阳市《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意见》
| 随机抽查,实地检查、资料查阅 |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 1 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 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 5%。 |
1月—12 月 |
2.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 |||||||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 |||||||
4.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情况。 |
索引号: | 113706870043239156/2023-01037 | 成文日期: | 2023-03-29 |
发布机构: | 海阳市应急局 | 组配分类: | 事项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