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意见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现依法对成果草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9日
二、公众意见提交途径
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以下途经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点击“我要提意见”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2.电子邮箱:hyshwc@yt.shandong.cn;
3.信函方式:山东省海阳市海天路97号,信封上标注“《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意见》的意见建议”字样;
4.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0535-3602860
本次办法公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期待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9日,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海阳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