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2-02759 成文日期: 2022-08-02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媒体解读丨《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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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海阳市人民政府以海政发〔2022〕20号文件正式印发了《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2022年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实施方案》。三年行动方案的目标是什么?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是什么?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如何保障方案落实到位?市水利局局长于海平在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

1.三年行动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于海平:《关于印发<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2022年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是全面改善农村河道面貌,进一步提升农村宜居宜业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海阳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分为六部分,下面我重点解读第三至第六部分。

第三部分是行动目标。按照“河有淨度、岸有绿度、坡有亮度、河道通畅、管护到位”标准,实施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2022年,全市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不低於20%﹔2023年不低於60%﹔2024年达到100%。

2、重点任务及责任分是什么?

于海平:一是开展百日“清河行动”。各镇区街道要利用 100 天左右的时间,以镇村驻地、人员密集区、重要道路、桥梁、高铁线路等区域为重点,开展百日“清河行动”,着力解决河道“乱堆”、“乱占”、“乱采”、“乱建”四乱问题,确保河道面貌在短时间内有较大改观。(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二是开展侵占河道水域岸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侵占河道、农业种植围垦河道以及违规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等问题,打击乱占河滩、侵占河道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维护水域岸线自然形态。(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各镇区街道)

三是开展水工程建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拦河闸坝等水工程存在的各类违规问题,减小对河道输水及水生态的影响。加强行业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水工程施工。(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各镇区街道)

四是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对盗采河砂等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盗采河砂等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利用河滩地建设装运场地、堆放商品砂石料、洗砂等行为,维护河势稳定和良好水事秩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是开展沿河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河道沿岸畜禽规模养殖场、专业户粪污偷排直排入河问题,加大对沿河畜禽规模养殖场、专业户粪污综合利用指导力度。对畜禽粪污偷排直排问题影响大、污染严重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置。(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各镇区街道)

六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反光膜、套袋等乱堆填埋河道问题,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抓好沿河区域有毒有害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减少污染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果业发展中心,各镇区街道)

七是开展沿河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穿河、沿河设置的污水管网渗漏溢流问题,加强入河污染防控,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沟渠及管网的建设管护,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牵头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

八是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规范整治工业企业、农业农村、支流沟渠等排污口。在排查和溯源基础上,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因地制宜对不同类型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牵头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

九是开展沿河农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河道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固体废弃物乱堆乱倒问题,清理堤防、闸坝等工程管理范围内各类垃圾。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区街道)

十是开展涉河建设项目(非防洪)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跨河穿河交通桥、漫水桥、便道等阻水问题,对工程自身安全情况、影响河道行洪情况进行自查论证,依法依规补充涉河项目建设有关材料手续,杜绝未经许可私建乱建行为。(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区街道)

十一是开展农村河道修复行动。以县域为单元、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在尊重河流自然形态、保持河道自然岸坡的基础上,重点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固、水生态修复、宜绿岸坡绿化等工程,解决河道淤积堵塞、堤防破坏毀损、生态环境惡化、河道岸坡裸露等问题,恢复河道行洪排涝能力,提高水体自淨能力,助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3、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是什么?

于海平:(一)摸底发动阶段(2022年7月-2022年8月10日)

前期,市里已对调查摸底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镇区街道要加快推进,全面梳理汇总辖区内所有河流基本情况。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4年12月)

1.编制工作方案。各镇区街道要按照“三有一畅一到位”标准和三年内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分别不低於20%、60%及达到100%的进度要求,编制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实施方案,确定2022年建设任务。各牵头部门也要分项编制农村河道生态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2.实施生态河道建设。2022年,各镇区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高标准开展11项专项行动,解决农村河道存在的各类问题。2023年-2024年,维持河道总体面貌持续向好,持续开展农村河道修复行动,实施一批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固、水生态修复、岸坡绿化等工程,打造一批生态景观河道。

(三)考核验收阶段(每年11月)

以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作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每年11月份,从各镇区街道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中随机抽取部分农村河道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4、如何落实?

于海平: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各镇区街道要建立完善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作机制,明确领导机构,细化任务分解,统筹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各级河长要强化履职尽责,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成立相应工作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扎实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相关工作任务落实。

二是强化督查检查。建立“每月通报、年底考核”工作机制,实行“蓝黄红”三色管理。定期通报建设情况,对排名后3位的镇区街道进行亮牌提醒。

三是加强考核激励。把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全市河湖长制综合绩效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按照权重比例,每年底对各镇区街道进行考核打分并全市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镇区街道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镇级、村级河长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落实要素保障。市级成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组织、督导和推进全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市级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各镇区街道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和管护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生态河道建设理念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发掘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治水的形成良好氛围,不断巩固和提升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成果。

(来源:今日海阳报社,记者:包刚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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