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业高端职业类人才的培训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高端职业类人才的培训工作的关心,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总结。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对高端职业类人才的技能培训,为营造我市良好的就业环境做出努力。
目前,海阳市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是依照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财政局(烟人社字〔2019〕10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中的培训专业目录来培训的。
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财政局 (烟人社字〔2021〕65号)《关于印发<烟台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制”培训要求如下:
一、培训对象:劳动年龄内有培训需求各类群体。重点是:企业职工、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大学生、退役军人、行业领军人才、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主等。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项目制”培训
二、承办资质:承办“项目制”培训单位为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各类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以及与开展培训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专业性强、素质高的专兼职培训团队。
三、培训项目:重点开展乡村振兴农民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培训)、“鲁菜师傅”培训、医养健康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家庭服务业带头人培训、网络主播(直播带货)培训、创业人员提升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海工装备技术人员培训、高端电子信息技术人才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培训、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创业师资培训、企业订单定向培训和无人机驾驶培训等。
下一步,我们会继续严格把控各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广泛宣传,坚持“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的原则,让更多的劳动者知悉政策、享受培训政策好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