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广垃圾分类,扎实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责任单位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方式
0535-3222009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上报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完成第一季度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工作
制定《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上报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完成第二季度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工作
按照《方案》内容相关镇街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成第三季度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工作
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成第四季度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工作
季度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一季度 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完成城乡环卫一体化一季度考核。 人居生活环境逐步改善 加强督查考核力度
二季度 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由海阳市昊海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分类设施进行采购,已完成采购,并分发至各镇街。 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后续工作稳步开展。 督促各镇街破损垃圾箱更换情况
三季度 已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并完成第一、二、三季度城乡环卫一体化督查考核工作;拟定《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利用烟台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资金购买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并分发各镇街。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得到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 继续加强对各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督查力度。
四季度 已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并完成第一、二、三、四季度城乡环卫一体化督查考核工作;拟定《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利用烟台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资金购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并分发各镇街。 已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并完成第一、二、三、四季度城乡环卫一体化督查考核工作;拟定《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利用烟台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资金购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并分发各镇街。 加强对各涉农镇街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