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困难群众救助
责任单位
海阳市民政局
监督方式
0535-3222208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加大困难群体核查力度,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月足额发放困难群体救助保障资金;提高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注。
加大困难群体核查力度,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月足额发放困难群体救助保障资金;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开展救助工作。
加大困难群体核查力度,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月足额发放困难群体救助保障资金;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开展救助工作。
健全“三主动”工作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体救助保障资金;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
| 季度 | 工作进度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 一季度 | 加大困难群体核查力度,累计核对困难群体200余人次;新增低保165人、特困110人;2022年1月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53元、745元;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35元、1075元,以上标准在2021年年底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10%左右。 | 加大困难群体核查力度,累计核对困难群体200余人次;新增低保165人、特困110人;2022年1月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53元、745元;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35元、1075元,以上标准在2021年年底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10%左右。 | 继续加大困难群体核查力度,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按月足额发放困难群体救助保障资金;提高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 |
| 二季度 | 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及时将相关线索和预警信息推送至乡镇,为组织村(居)开展线下核查摸排困难群众提供数据支持。督促乡镇建立健全基层主动发现机制,逐村走访、梳理排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清退。 | 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及时将相关线索和预警信息推送至乡镇,为组织村(居)开展线下核查摸排困难群众提供数据支持。督促乡镇建立健全基层主动发现机制,逐村走访、梳理排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清退。 | 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做好临时救助救急解难工作,深入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全面提高社会救助综合保障水平。 |
| 三季度 | 打造社会救助公开阳光平台,为746个村(居)制作了防水公示栏,及时对低保信息、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公示,并加强跟踪落实,打造阳光救助、满意救助。印制政策简介海报700余份,张贴在镇街区便民服务大厅显眼处,做到一目了然。为我市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制定发放政策包10000余个,内含有保障金额、保障时间、村级镇级责任人等信息汇总制作的保障告知卡以及兜底保障政策简介明白纸,其中特困人员还包含照料护理卡。经过与市农商银行沟通协调、达成一致共识,为全市3000多名困难群众免费开通民政救助资金短信告知服务,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 打造社会救助公开阳光平台,为746个村(居)制作了防水公示栏,及时对低保信息、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公示,并加强跟踪落实,打造阳光救助、满意救助。印制政策简介海报700余份,张贴在镇街区便民服务大厅显眼处,做到一目了然。为我市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制定发放政策包10000余个,内含有保障金额、保障时间、村级镇级责任人等信息汇总制作的保障告知卡以及兜底保障政策简介明白纸,其中特困人员还包含照料护理卡。经过与市农商银行沟通协调、达成一致共识,为全市3000多名困难群众免费开通民政救助资金短信告知服务,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 加大困难群体核查力度,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月足额发放困难群体救助保障资金;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开展救助工作。 |
| 四季度 | 做好全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开展低保公示回头看工作,同时发放政策宣传页。对接医保部门,进行2022年度困难群众医保缴费工作。组织17个镇区街道召开满意度提升工作会议。 | 做好全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进行低保公示回头看工作,同时发放政策宣传页。对接医保部门,进行2022年度困难群众医保缴费工作。组织17个镇区街道召开满意度提升工作会议。 | 继续健全“三主动”工作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体救助保障资金;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 |
工作进度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