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2-02783 成文日期: 2022-03-26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媒体解读丨《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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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6日,海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意见》?大量的建筑垃圾将如何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将得到什么实惠?围绕这几个问题,市住建局负责人近日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1、问:为什么要印发《意见》?

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装修的需要越来越多,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也随之增加。建筑垃圾如果不能妥善处置,将会对水资源、空气质量、土壤质量产生不利影响,还会产生安全隐患。因此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成为必然。不仅能够解决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还能变废为宝,重新被利用。

2、问:建筑垃圾如何得到资源化利用?

答:本意见所指建筑垃圾主要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等的总称,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装饰装修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而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通过设备将可以利用的建筑垃圾成分进行破碎、筛分等工序,最终生产出新的建筑材料;而不可利用部分可通过直接回用、绿化回填、堆景造景等多种方式,实现再利用。

3、问: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有什么支持举措?

答:主要是对企业生产出的再生产品进行推广。(1)要求在政府出资的一些工程项目中,推广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2)海阳市内的社会性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使用海阳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达到一定比例的,由市财政予以奖励:使用再生混凝土、再生砖和再生干粉砂浆比例分别达到总用量30%、20%和10%的,市财政按照项目购买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支出的10%对建设单位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郝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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