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2-02758 成文日期: 2022-03-25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媒体解读丨《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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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您好,李主任。我市以海政办字〔2022〕5号文件出台了《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请您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李伟国主任: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作出明确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大幅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是省委、省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制度创新。省、市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强调部署。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省、市部署会议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起草了《海阳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在征求市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镇区街道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主持人:什么是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目的是什么?

李伟国主任:城乡公益性岗位,是指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开发的目的主要是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推动共同富裕。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李伟国主任:《实施方案》分为任务目标、工作措施、资金保障、组织保障四个部分,重点明确总体目标任务、安置对象范围、资金补助、管理保障等问题。

(一)任务目标方面。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2022年我市需创设279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创设2453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创设337个。

(二)工作措施方面。主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明确安置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登记失业将有劳动能力的残残疾人及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二是统一岗位待遇。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并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三是规范组织上岗。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联合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三)资金保障方面。加强资金统筹,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四)组织保障方面。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严格督导落实等举措。

主持人:好的,感谢李主任的详尽解读。

李伟国主任:谢谢大家。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孙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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