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我市外经贸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开展国际招商、有效吸引和利用外资,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培育、促进海阳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加快步伐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网络消费提质增效,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现将《海阳市外经贸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关于鼓励扶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阳市关于促进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奖励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广纳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3月11日
征求意见电话:(0535)3230279
征求意见单位:海阳市商务局
关于《海阳市外经贸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关于鼓励扶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阳市关于促进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奖励补助办法》的政策解读.doc
2022年2月9日至3月11日,我单位在海阳市政府网站上就《海阳市外经贸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关于鼓励扶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阳市关于促进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奖励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条,海阳市统计局建议在《关于鼓励扶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激励措施中对“对当年首次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行业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月度入库的,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5万元、4万元;年底确认为老企业入库的奖励3万元。”改为“对当年首次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行业独立法人企业,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月度入库的,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5万元、4万元;年底确认为老企业或个体户入库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考虑该建议为合理建议,故按收到建议进行了修改。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单位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