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
对《海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整体的评估,确保其能够实施。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海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共有三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保障机制等内容。重点任务包含了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优化残疾人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创新6方面的内容,涵盖了残疾人生活生产、康复服务、政策保障、权益保护、事业发展。主要措施部分重点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加大残疾人救助保护力度、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大特殊教育保障力度、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残疾人体育发展、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等27项事关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远景规划和措施制定,这27项工作措施涉及32个部门和单位(不含镇区街道),每项工作措施都设定了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为各级残疾人工作提供遵循和指南,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评估过程
我单位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海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行前评估工作,分别从编制依据、编制过程、规定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研究,细致地分析了《海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形成了相关评估报告。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深入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切实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感,努力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好。海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出台《海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于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民生,加快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个《规划》对我市未来五年残疾人事业发展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2、文件制定的依据
依据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国发[2021] 10号、《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鲁政字〔2021〕156号)和《烟台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烟政发〔2021〕15号)及《海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3、文件制定的预期效果、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出台时机
《海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我市未来五年残疾人工作提供了遵循和指南,对于各级残联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应对新情况、调整新思路、运用新举措,牵头抓好各项惠残政策的落实,帮助扶持更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教育引导全市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具有重要的规范指导作用。对于调动各相关部门深度融合、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
海阳市残联牵头形成了《海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已于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分别征求了市政府党组成员和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科技局、审计局、税务局、公安局、司法局、文旅局、团市委、妇联、总工会、工信局、融媒体中心、体运中心、信访局、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交通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局等有关单位以及各镇区街道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拟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1、评估结论
《海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合理、详实,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建议继续执行。
2、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
无
四、其他说明的问题
无
评估单位:海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评估时间:2022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