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15 阅读量:
2022年海阳市支持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示范社发展,安排资金48万元,分别支持12家以上新型经营主体,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普惠性要求,每个主体补助3—5万元;支持家庭农场示范场建设,安排资金30万元,支持管理规范、发展良好、规模适度的示范场6家以上,每个补助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