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 | 电 话 | 0535-3222009 | 传 真 | 0535-3228005 | ||
| 邮 箱 | hyszjj@yt.shandong.cn | |||||
| 办公地址 | 海阳市济南路82号 |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 |||||
| 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牵头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全市建筑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七)拟订全市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市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承担市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组织实施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城市建设资金。 (九)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和产权管理工作。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十一)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市属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则、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十四)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年度城市维护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有关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对占、挖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的有偿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排水、燃气、集中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城区的防汛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的创建及城市非常规水利用的推广应用工作。制定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公用事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五)组织指导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设计和绿地率的审核认定。组织指导市区环境艺术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环境艺术作品设置的规划布局和技术标准,对市区户外广告、城市环境艺术作品的设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管的公共广场环境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及转运站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使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负责直管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处理相关安全事故。拟订市政公用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攻关和技术推广,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综合管理和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七)参与拟订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负责指导全市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城镇燃气、集中供热热力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十八)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乡规划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内设机构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挂数据信息管理科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3222009 | 负责人 | 姜志飞 |
| 科室职能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综合调研,承担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数据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动态维护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目录。负责组织、推动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对外开放、分析应用和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再造等工作。 | |||||
| 科室名称 | 机关党委(党建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3602709 | 负责人 | 王芹 | |
| 科室职能 |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局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和有关企业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
| 科室名称 | 财务审计科 | 办公电话 | 0535-3602711 | 负责人 | 于蕾 | |
| 科室职能 |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使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收入管理工作。负责收支分离、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 |||||
| 科室名称 | 政策法规科 | 办公电话 | 0535-3602897 | 负责人 | 孙少琳 | |
| 科室职能 | 牵头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普法、培训、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及法制建设考核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民生服务热线及各类投诉的转办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管理设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 |||||
| 科室名称 | 执法监察科 | 办公电话 | 0535-3618920 | 负责人 | 罗布 | |
| 科室职能 | 组织编制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执法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牵头负责行政执法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 |||||
| 科室名称 | 公用事业科 | 办公电话 | 0535-3602715 | 负责人 | 高萌 | |
| 科室职能 | 组织编制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年度城市维护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使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负责有关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养护管理。负责市政公共广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占、挖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园林绿地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城市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园林绿化、节水、中水回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城区的防汛和城市市政、供水、排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与排放等公用事业的协调、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生活垃圾处理场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负责直管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处理相关安全事故。 负责组织编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直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工程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对市区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督导调度。负责市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协调推进。承担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 |||||
| 科室名称 | 数字城市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0535-3618980 | 负责人 | 辛颖 | |
| 科室职能 | 综合管理和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承担城市管理方面诉求事项的受理、拟办和转办。研究制定户外广告设置的技术标准和具体要求,负责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的整体规划和美化设计,承担城区户外广告(不含新建大中型户外广告)的审批工作。 | |||||
| 科室名称 | 村镇建设科 | 办公电话 | 0535-3602719 | 负责人 | 张婷 | |
| 科室职能 | 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 |||||
| 科室名称 | 建筑业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0535-3602899 | 负责人 | 冷雪刚 | |
| 科室职能 | 参与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有关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造价咨询、建设监理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全市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条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备案管理。监督管理开标、评标、定标活动,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招标投标信用制度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按规定权限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查处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 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牵头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 |||||
| 科室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科 | 办公电话 | 0535-3602723 | 负责人 | 王维昌 | |
| 科室职能 |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 |||||
| 科室名称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0535-3602898 | 负责人 | 于洋 | |
| 科室职能 |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导考核、专项整治、专项督查等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问题整改工作。承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调查研究、统计分析、教育培训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 |||||
科室名称 | 城市更新推进科 | 办公电话 | 0535-2931131 | 负责人 | 王燕燕 | |
| 科室职能 | 拟订城市更新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拟订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和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核定城市更新项目,组织审核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和考核督查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烟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 |||||
科室名称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 办公电话 | 0535-3602721 | 负责人 | 姜轶琳 | |
| 科室职能 |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全市住房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市区房地产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住房保障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市属直管公房的统一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则、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 |||||
科室名称 | 物业管理科(挂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 办公电话 | 0535-3602870 | 负责人 | 黄鑫 | |
| 科室职能 | 参与拟订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安全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 |||||
| 下属单位 | 单位名称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 办公电话 | 0535-3237355 | 负责人 | 吴晓鹏 |
| 单位职能 | 依法依规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 行使中发〔2015〕37号文件明确的环境保护、水务管理等领域部分行政执法职责,具体范围是: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承担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配合做好跨行业、跨地区联合执法行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单位名称 | 住房保障和交易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3602880 | 负责人 | 修顺贞 | |
| 单位职能 | 负责我市住房保障政策的制订和实施,承担我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供应、归集及审核审批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开展工作,建立各种管理制度,组织指导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承担住房维修基金的设立、归集和监督使用,受理业主的投诉,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对全市物业企业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房产中介和评估机构的备案管理,指导市房地产业协会工作。 | |||||
| 单位名称 | 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3602809 | 负责人 | 刘栋 | |
| 单位职能 | 承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落实;承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及返还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建筑门窗生产企业、建筑机械及配件生产企业、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指导与服务工作;承担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政策落实及行业管理等工作;承担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与管理工作;承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建筑业企业资质指导与服务工作;承担城建档案的整理与保管工作;承担全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的具体实施,协助编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承担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及征收补偿事宜,并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承担组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和公示及对被征收房屋拆除验收等工作;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单位名称 | 园林环卫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3602860 | 负责人 | 杨福芝 | |
| 单位职能 | 承担城区及相关道路、公园的绿地养护管理及绿化工程设计与建设等事务性工作任务;承担管辖范围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及管理,卫生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市政设施日常养护、维护等事务性工作任务;承担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监督考核等事物性工作任务;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单位名称 |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3602905 | 负责人 | 曲立振 | |
| 单位职能 | 负责全市集中供暖、燃气、城市供水、城市节水行业服务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东村河(五间屋桥-石人泊)橡胶坝、拦河闸、河坝设施管理及绿化、亮化、卫生保洁等工作;承担新元广场、和平广场的设施维护、绿地养护等工作;承担城市路灯的巡查与考核工作;完成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 单位名称 | 亚沙会场馆管理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3602827 | 负责人 | 孙建刚 | |
| 单位职能 | 对亚沙新城的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绿化、新区公园及体育场等进行维护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