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民政局机构概况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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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海阳市济南路9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职能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阳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海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省委、烟台市委对民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民政局划入市卫生健康局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的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划入市委社会工作部。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民政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第五条市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烟台市委和海阳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区市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

(六)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中央、省、烟台市级财政拨付和海阳市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使用。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者参加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镇区街道参与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职能转变。市民政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推动全市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健全服务网络,增加服务供给,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全市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镇区街道、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第七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海阳市行政区划图。

第八条 市民政局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内设机构

科室

名称

办公室(挂数据信息管理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3222208负责人谭云霞

科室

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建立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数据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动态维护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目录。负责组织、推动本系统数据信息资源对外开放、分析应用和数字化转型、业务流程再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科室

名称

政策法规和规划财务科

办公电话0535-3228388负责人郭志伟

科室

职能

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拟订中央、省、烟台市级财政拨付和海阳市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科室

名称

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科

办公电话0535-3226907负责人王龙飞

科室

职能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拟订基金会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镇区街道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民政局主管和在本市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

科室

名称

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

办公电话0535-3227569负责人李小燕

科室

职能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镇区街道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镇区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全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组织推进全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科室

名称

区划地名科

办公电话0535-3221208负责人辛颖

科室

职能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有关工作,调处镇(街)边界争议。承办与邻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监督管理全市地名工作,审核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区市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审定本市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协助做好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

科室

名称

老龄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办公电话 0535-3221208负责人吴少艳

科室

职能

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高龄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市福利彩票有关管理制度,管理监督全市福利彩票的代销行为。

科室

名称

党建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3226997负责人王美艳

科室

职能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局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下属单位

单位

名称

 海阳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35-3285067负责人于洋

单位

职能

负责老年人及优抚对象住养、轮养、康复保健等工作。

单位

名称

海阳市殡仪馆办公电话 0535-3268898负责人李旭波

单位

职能

提供殡葬礼仪服务,遗体告别仪式办理,殡仪引导,殡葬录像,挽联书写,告别厅布置,殡葬音响服务;提供遗体处置服务,遗体车运输,遗体冷藏,遗体防腐,遗体整容,遗体整形,遗体沐浴,遗体脱穿衣,腐败遗体处置,遗体火化;提供骨灰安放服务,骨灰寄存,骨灰安放,骨灰安葬;进行馆内信息化殡葬建设,提供网上祭祀、网上办理、网上预约等服务,开展殡葬政策宣传;提供丧葬用品服务。

单位

名称

海阳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535-3223119负责人于海勇

单位

职能

承担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衔接等工作,完善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要求及时调整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负责开展慈善助困与社会救助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多形式的临时救助;承担社会救助民生保障相关辅助工作,做好沟通对接等工作,对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负责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平台信息资源为民政兜底保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参与制定全市慈善救助事业的发展规划,协助政府发展慈善救助事业;承担慈善捐赠、资金公开募集及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各项社会慈善公益项目、活动的组织开展。

单位

名称

海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 0535-3261222负责人李明勇

单位

职能

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