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075P/2021-03599 成文日期: 2021-06-30
发布机构: 海阳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决策启动

关于《海阳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

日期:2021-06-3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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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海阳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烟台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烟民〔2021〕2号),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海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殡葬改革的意见》《烟台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等制定。

三、起草过程

烟台市高度重视殡葬服务均等化。2021年1月,烟台市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联合印发《烟台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烟民〔2021〕2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局学习借鉴其他市、县先进经验,先后征求并积极采纳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充分沟通形成共识,经我局事务科初审同意,报司法局审核后,形成《海阳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海阳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服务对象。

明确了殡葬服务的服务对象。

第二部分是惠民服务项目及标准。

(一)遗体本地接运

(二)抬遗体并消毒

(三)遗体冷柜存放

(四)遗体火化

(五)骨灰免费寄存

(六)骨灰盒

(七)节地生态安葬

第三部分是办理程序。

(一)基本殡葬服务项目

(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第四部分是结算方式。

明确惠民殡葬服务的结算方式。

第五部分是经费保障及监督管理。

(一)加强预算保障

(二)加强资金监督使用管理

(三)加强档案保存管理

第六部分是组织实施。

明确惠民殡葬服务的实施时间。

《海阳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附件明确了遗体运输车辆规定、殡仪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申请审批表,社会车辆运尸费用补助申请表。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根据《烟台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烟民〔2021〕2号)文件要求,为使群众更大范围享受惠民殡葬服务,保障群众切身利益,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 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