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2020年1月,新《土地管理法》公布施行,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商位或者个人使用,土地使用者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以进行转让或者抵押等,具体可以参照同类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明确了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土地管理法》制定。
三、起草过程
2020年,济南、禹城市已经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行了试点,其中禹城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经验被省自然资源厅作为省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典型在全省推广,我市积极探索,学习改革经验,参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程序、方式及出让年限,拟定了《海阳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办法》。
四、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流程及办理方式、出让价款。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21年6月1日,施行日期是2021年7月1日。
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