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行政管理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根据《海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海阳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1年5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箱:hysgtj@yt.shandong.cn,邮寄地址:海阳市济南路8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日至5月30日,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就《海阳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