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1-0476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成文日期: 2021-03-29 发布日期: 2021-03-29
发文机关: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 统一登记号:
标题: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海政办字〔2021〕8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就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不仅能更好地审视自身工作,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而且也是市政府自觉接受代表或委员监督、改进政府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体现。因此,各承办单位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对重要的建议和提案,不仅要召开局长(主任)办公会议认真研究,而且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办理,确保每一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严格程序,把办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是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根本保障。市政府已将建议、提案交办各主办单位,各主办单位要主动联系协调建议、提案中涉及的其他单位和部门,领衔统一答复、统一办理,主动联系人大代工委、政协提案委,主动联系代表和委员,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明确各项建议、提案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进一步健全“批办、督办、审核、回复、反馈”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运转快捷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在具体办理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承办单位要搞好调查研究,并听取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意见,提交市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审阅后,再答复代表和委员。需要分别办理的,有关单位要分别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2.主办单位形成的书面答复,要严格按规定格式书写,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对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分别答复联名的每位代表或委员,不能只答复领衔代表或委员。

3.主办单位对建议、提案的答复,要于7月13日-23日按程序报政府分管领导审阅。经市领导同意答复代表、委员后,在走访人大代表前,要将答复稿抄送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在走访政协委员前,要将答复稿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不经市政府同意,不得直接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为了便于统计和分类,请将办理情况(答复意见)按以下分类标明(标在抄送稿首页右上角),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需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D”标明。

4.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联系。市政府要求,6月28日-7月16日,主办单位牵头全面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月20日前,要将答复人大代表的书面材料和建议提案答复反馈表,报送市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将答复政协委员的书面材料和建议提案答复反馈表,报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报送的书面答复材料,要与答复代表委员的材料格式、内容相同;建议提案答复情况反馈表要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

三要注重实效,把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关键在于抓住重点、难点,根本在于解决实际问题。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把吸收和采纳代表、委员的建议与改进工作作风和转变工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深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走访前能解决的,要立即予以解决;年内能解决的,答复意见时要注明解决时间;年内不能解决的,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作出认真负责的解释,并作出规划逐步给予解决或落实;对个别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说明情况。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扎实办理,严格按照时限办结,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市政府督查室对办理过程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按规定办理或办理质量差的部门,将督促其整改;屡次不改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在《政务督查》上予以通报批评。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
  • 电话咨询:

  • 现场咨询:

  • 线上咨询:

    可以点击“我要问”进行线上咨询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