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确定为: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海阳市建新水库增容工程 | 《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字〔2019〕189号) | 海阳市水利局 | 2021年12月底前 |
2 | 海阳市大沽夹河古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 《关于海阳市大沽夹河古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烟审批社〔2021〕31号) | 海阳市水利局 | 2021年12月底前 |
3 | 海阳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 | 《海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殡葬改革的意见》《烟台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 | 海阳市民政局 | 2021年8月底前 |
4 | 海阳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办法 | 《土地管理法》 | 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年6月底前 |
5 | 海阳市渔业港口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渔业港口管理办法》《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 | 海阳市渔业局 | 2021年6月底前 |
6 | 海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 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 | 海阳市渔业局 | 2021年9月底前 |
以上事项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