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村级实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收入的建议”获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义和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强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措施和实现路径,为增加集体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开辟了新路。具体措施如下:
一、深化改革,努力挖掘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潜力
我市自2017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全面完成了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基本摸清了我市农村集体的全部家底。全市农村核实资产总额为2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为11.46亿元,核实农村土地总面积221.26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为176.98万亩。借助改革成果,全市719个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打好了组织基础。
二、先试先行,不断释放服务集体经济金融活力
紧紧抓住省级集体股权质押贷款试点县的有利机遇,按照“创新机制、构建平台、释放活力、促进融资”的试点思路,勇于破解融资贵、融资难、融资面窄的“三道难题”,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今年以来,全市11个镇街区开展股权质押贷款,按照“股权贷+信用贷”的“二合一”贷款模式,累计落实贷款112笔、金额1237万元。5月15日,海阳市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召开的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围绕与农行、农商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构建股权质押贷款会商机制等方面做了典型发言。8月19日,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山东社科院对我市试点工作进行了评估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优势
近几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始终把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作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主攻方向和重要举措,2020年在不断提升去年成立的近140家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的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提质增量”的基本要求,把改革“合作模式”和创新“组织模式”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本着边指导边规范的原则,围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股份量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入股、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有机结合等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开展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构建起规范严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的“海阳方案”。目前,全市共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200多家,涌现出了里店邵伯村软枣猕猴桃主导产业型、辛安向阳村大地股份合作社、郭城当道村地瓜种植加工一体化、朱吴镇板栗产销加联合型、行村镇蔬菜大棚联合社等一大批典型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呈现出良好态势和广阔前景。
四、强化服务,突出抓好壮大集体经济业务培训
今年,我市有7镇40个村列入2020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计划。为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尽快见效,农业农村局举办了两期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培训班。培训班上,我们采取专家授课、学员互动、业务考试和合格颁证等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了农村经管领域的专家干部进行授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农村财务与土地承包管理》、《农业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等十多项内容进行了培训,就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发展具体要求、时间步骤、注意事项、风险防控和如何开展农业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答和具体部署。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