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行政管理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根据《海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将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关于公布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0年7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箱:hysgtj@yt.shandong.cn,邮寄地址:海阳市济南路8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至7月30日,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就《关于公布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