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702Y/2020-18013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发文机关: 海阳市水利局 承办单位: 海阳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0-06-01 成文日期: 2020-06-01
编号: 第60号 会议编号: 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60号:“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助推农业发展,解决抗旱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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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金娥、高丽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助推农业发展,解决抗旱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水利发展概况

2011年以来,中央、省以及地方财政通过不同渠道持续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水利部门组织实施的“小农水重点县”、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的“千亿斤粮食产能”、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和原国土部门组织实施的“农田整治”等项目,建设了大量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为粮食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中水利部门的“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新建塘坝21座,维修加固塘坝86座,新建大口井31眼,维修改造大口井157眼,新建拦河闸坝44座,新建泵站221座,维修泵站84座。

2019年1月,机构改革后,“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到农业农村局。据我们了解,市农业农村局仍在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等项目,继续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二、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概况

尽管这些年兴建或维修改造了大量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但从调查情况看,多数工程没有发挥应有效益。一方面,2012年来持续干旱,尤其是2019年全市平均降雨量仅330.3毫米,地表拦蓄工程蓄水量少,地下水位下降严重,不少塘坝、大口井无水可用;另一方面多数工程没有落实管护责任制,管理不规范,工程没有运行。

三、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建议

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是基础,建后管护是关键。

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使用,项目受益村要承担起主体管护责任,健全落实管护制度,安排专业队伍或专人做好维护管理。不论是灌溉供水,还是生活用水,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有偿用水,适当收取水费,筹集管理人员工资和维修养护资金。通过收费增强群众的惜水、节水观念,保护有限的水资源,从而保证工程“建得成、管的好、用得上”,保证正常运行,真正发挥作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水利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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