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0-1781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_能源,矿产
成文日期: 2020-04-30 发布日期: 2020-04-30
发文机关: 海阳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海阳市”“山石资源” 统一登记号:
标题: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石资源整合优化总体方案的通知

海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石资源整合优化总体方案的通知

海政字〔2020〕18号


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山石资源整合优化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石矿产资源整合优化总体方案

为规范矿山管理、减少矿山数量、优化矿山布局,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水平,缓解资源压力、提高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9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规〔2017〕3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以环境保护为重点,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满足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的,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为重点,对山石矿山资源进行重新整合,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的矿产开发新格局,为海阳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整合原则

(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海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要求,根据资源禀赋条件和矿山开采现状,科学编制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和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调整矿业权设置,重新划分矿区范围,实现矿山开发合理布局。  

(二)规模开发、集约利用。通过资源整合,提高矿山生产规模,使矿山开采规模与其占用资源储量相匹配。应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实现矿山开发绿色发展。  

(三)安全开采、保护环境。严格矿山安全评估,整合资源必须符合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消除因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全面建成绿色矿山,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山石资源开发的协调发展。  

(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开展资源整合。鼓励省内外、市内、相邻省(区)大中型矿山以及大中型矿产加工企业实施兼并、控股、联营,推动大中型矿业基地建设,组建大型矿业集团。  

(五)统筹兼顾、稳步推进。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业权为纽带,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依法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在确保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和矿区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三、整合目标

自2020年起,普通建筑石材(主要用作砂石骨料)矿山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年生产规模不低于500万吨(约200万立方米),饰面石材矿山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年生产规模不低于20万立方米,新设露天矿山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实现矿产品的综合利用,提升生产效益。有效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矿山企业均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全面进行绿色矿山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科技管矿,全市基本形成规范、集约、高效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四、整合重点

(一)整合的重点矿种:确定饰面石材、建筑用石材(石料)2种矿产为重点整合的矿种。

(二)整合的重点矿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当前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全市确定6个重点整合矿区。其中饰面石材矿区3个,建筑石材(料)矿区3个(见附件)。下步整合的矿区,结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适时调整。整合后最低开采规模:饰面石材20万立方米/年,建筑石材(石料)200万立方米/年。

五、工作举措

(一)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建立露天矿山政府统管模式

市政府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公司,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运营,不直接从事矿山的采、运、加工等具体事务,不直接投资建设矿山开采、运输和加工等大型设施。国有公司取得许可后,在市政府指导下负责全市露天矿山的经营管理,所有收入进入国有公司财政专户,接受财政监管。

(二)加大关停力度,持续打击无证开采违法行为

目前,海阳市所有山石资源矿山已全部关停。公安、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保持对非法开采、加工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并形成执法联动机制,对发现的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到底,对非法采出的矿产品要全部没收上交,准确认定其违法所得,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三)多举措并施,全面开展关停矿山及破损山体的恢复治理工作

“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恢复治理;环保督察反馈的2013年以来关停的露天矿山,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其他历史原因形成的破损山体及露天采坑,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纳入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重新设置采矿权;无残存储量或不具备开发利用价值的,合理评估,进行山水林田草综合治理,实现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

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
  • 电话咨询:

  • 现场咨询:

  • 线上咨询:

    可以点击“我要问”进行线上咨询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