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 目前,我市空气质量已明显改善.经市政府同意,我市 自 12 月 14 日 15 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重污 染天气应急Ⅲ级响应. 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于 12 月 16 日 下班前,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总结报市重污染天气应 急工作小组办公室. 电话:3297640,邮箱:hyhbjwkk@yt.shandong.cn. 特此函告.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 (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0 年 12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