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内容:关于“加强本市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建议
建议答复:一、关于幼儿园“小学化”的问题
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是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一直以来,市教体局高度重视幼儿园“小学化”问题治理工作,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涵[2018]57号)要求开展了全市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广泛宣传。通过专题讲座、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社会、家长宣传“小学化”教学的弊端,宣传科学育儿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转变家长的育儿观,提升科学育儿水平。二是层层承诺。组织幼儿教师与幼儿园、幼儿园园长与教体局层层签订了杜绝“小学化”承诺书,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从思想上引起幼儿园、幼儿教师对治理工作的重视。三是规范管理。组织幼儿园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在此基础上,通过组织园长、业务园长、骨干教师外出观摩学习,开展《规范幼儿一日活动管理,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和《基于幼儿自主游戏的组织与管理》等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四是督导检查。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把纠正幼儿园“小学化”问题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坚决纠正和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二、关于部分民办幼儿园开办特长班“乱收费”的问题
为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市教体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我市幼儿园收费标准,明确指出: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在此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督导力度,将幼儿园收费行为作为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乱收费”现象,责令限期整改,并退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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