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行政管理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根据《海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将财政局制定的《海阳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9年7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海阳市财政局(邮箱:hysczj@yt.shandong.cn,邮寄地址:海阳市公园街16号)。
2019年6月21日至7月31日,我局在海阳市政府网站上就《海阳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