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MB285478XG/2019-12864 成文日期: 2019-12-13
发布机构: 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丧葬费服务指南

日期:2019-12-13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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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发放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丧葬费

二、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

三、受理机关:海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四、审核机关:海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五、办理流程:完善离休退休干部丧葬费发放的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对符合给付条件的进行核实,及时拨付相关费用。依法做好给付对象基本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对有关费用使用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六、办理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具体条件。

七、申请材料:按政策执行

八、办理时限:无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十、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权、陈述和申辩权等

十一、救济渠道: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十二、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投诉电话:0535-2902156

信函投诉:海阳市海晏山西路9号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三、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535-2902156

办公地址:海阳市海晏山西路9号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4:00-17:30(夏季)

十四、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无

电话咨询:0535-2902156

信函咨询:海阳市海晏山西路9号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五、其他需要申请人知晓的信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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