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水利工程开工备案
编码:60090
(二)实施机构:
海阳市水利局
(三)申请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四)受理地点
海阳市南京街21号海发大厦海阳市水利局
(五)办理依据
1、第十三条:“水利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主体工程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2、第八条:“水利工程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开工条件后,主体工程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六)办理条件
1、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七)申请材料
1、开工备案报告
(八)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1、 窗口咨询地址:海阳市南京街21号海发大厦海阳市水利局 电话咨询号码:0535-3223873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水利工程开工备案
2、受理 水利工程开工备案
3、办结 水利工程开工备案
流程图: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电话投诉:0535-3222312
(二)行政复议
海阳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海阳市济南路91号1119
0535-3306689
(三)行政诉讼
海阳市人民法院
海阳市北京路81号诉讼服务中心
0535-322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