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海阳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海阳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烟台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要求,促进和指导全市史志事业发展,根据《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鲁政办发〔2015〕46号)《烟台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烟政办发〔2016〕1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把史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以下统称“一纳入、八到位”)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依法推进全市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实现“二四四五”总目标,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2.坚持依法治志。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烟台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和《海阳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史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
3.坚持科学发展。突出修志编鉴主业,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实现史志事业科学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认真总结史志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发展规律,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丰富史志成果表现形式。
5. 坚持质量第一。将精品意识贯穿志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史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加快史志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创新用志手段,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推动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实现提速增效,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方志馆建设,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推动志书编修工作。力争2018年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支持和鼓励市直部门、单位和镇区街道编纂行业志、部门志、企事业单位志、乡镇与村庄志。加强指导和监督,健全完善志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志书质量不断提升,打造一批精品志书。
2.大力推进年鉴编纂出版。《海阳年鉴》2017年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加强对开展年鉴编纂工作的行业、部门、单位的指导和质量管理。推动综合年鉴工作改革创新、提速增效,不断提升质量,缩短出版周期,增强为现实服务能力。
3.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广泛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面向社会提供服务。不断升级完善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建设新的载体平台,构建多界面、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体系。加强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4.加强方志馆建设。力争2020年建成方志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体现时代特征,丰富展陈内容,创新展陈载体。建设数字化方志馆,利用全省志类成果交换平台,努力实现资料数字化、传递网络化、信息共享化、使用便捷化,加强开放服务管理,扩大服务面,不断提高资料管理利用水平。
5.强化史志资料建设。加大依法收(征)集完善史志资料力度,建立史志资料库,为修志编鉴和地情开发服务。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综合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历史等方法,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健全能够全面适应史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史志资料保障机制。
6.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广泛开展读志用志工作,推动史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对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史志部门优势,深入挖掘和阐发历史文化,加快修志成果转化,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方志文化影响。
7.深化方志理论研究。深入总结社会主义新方志和传统编史修志经验,用不断发展创新的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加强对外交流和学习,不断学习优秀史志理论成果,开展学术研讨,推动理论创新,形成一批方志理论研究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切实解决人员、经费、必要工作条件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把志书、年鉴编纂等各项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承编单位要确保修志力量和修志条件,保障修志工作有序开展。加强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法治保障。认真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烟台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和《海阳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政府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政务督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推动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建立修志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史志事业健康发展。
(三)队伍保障。建立业务人员培养机制,逐步建立适应史志事业持续发展的业务人员队伍。通过组织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参加上级业务研究培训,开展系统内理论研讨活动等形式,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史志工作,利用购买服务、课题外包、建立志愿者队伍等形式,拓宽人才渠道,建立机制灵活的用人机制。鼓励和支持业务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四)舆论保障。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史志工作的新举措、新业绩、新贡献。挖掘史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设计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努力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宣传精品。
本规划纲要由市党史方志办公室负责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