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702Y/2016-01372 成文日期: 2016-10-18
发布机构: 海阳市水利局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中核控制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基地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日期:2018-11-01 阅读量:

字号:

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海阳生产基地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经审查符合行政许可要求。现对所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海阳生产基地一期、二期建设项目位于海阳市凤城街道海滨中路北、高尔夫东路西(核电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属山东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该项目原方案一期、二期总规划用地面积56129.93 m2,其中一期面积25081.41 m2 ,二期面积31048.52 m2,本次变更一期、二期总规划用地面积48579 m2,一期面积24286 m2 (变更后面积减少795.41 m2),二期面积24293m2,(变更后面积减少6755.52m2)。项目占地类型为空闲地。本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F厂房、1栋1F食堂、1栋3F办公楼、门卫及设备用房;二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F二期厂房、1栋1F危险品库、1栋1F配电室、1栋7F科研实验楼。变更内容不变。原方案设计土方挖方总量为3.67万m³,其中3.07万m³为基础开挖,剥离表土0.6万m³。填土总量为3.67万m³,其中3.07万m³为基础回填,绿化覆土0.6万m³。变更方案设计土方挖方总量为3.78万m³,其中3.07万m³为基础开挖,剥离表土0.6万m³,景观水体开挖0.11万m³。填土总量为3.78万m³,其中3.07万m³为基础回填,绿化覆土0.71万m³(变更增加0.11万m³)。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13年10月开始准备,2015年8月竣工,建设期23个月。二期计划2015年4月开始施工,2017年12月竣工,建设期33个月。变更部分计划于2017年1月开始施工,于2017年6月结束。变更部分工期6个月。

二、《报告书》编制指导思想明确,依据充分,内容全面,目标合理,基本情况表述清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方案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水平年为2018年,届时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均应按设计要求建成并发挥功能,达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要求。

三、《报告书》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全面,预测方法及时段划分正确,对扰动地表面积、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量预测及其危害的综合分析基本合理。

四、《报告书》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的分析与评价基本合理,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可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5.05万平方米,其中项目建设区4.86万平方米,直接影响区0.19万平方米,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措施设计基本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五、《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基本可行,监测点设置及监测时间安排基本合理。

六、《报告书》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基本符合有关规定,效益分析计算合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保证措施可行。本项目工程措施投资79.08万元,植物措施投资61.82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0.7万元。

七、生产建设单位在后续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是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方案批复占地范围内,严禁超范围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是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是本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应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应进行变更设计,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

五是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我局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六是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                            

海阳市水利局

2016年10月18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