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17-1262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_能源,石油与天然气
成文日期: 2017-11-27 发布日期: 2017-11-27
发文机关: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天然气”“专项应急” 统一登记号:
标题: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阳市天然气用气保供专项应急方案的通知

海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阳市天然气用气保供专项应急方案的通知
海政发〔2017〕92号


相关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海阳市天然气用气保供专项应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海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海阳市天然气用气保供专项应急方案

做好天然气稳定供应、确保冬季居民用气,事关发展大局和民生稳定。我市将严格按照优先保障居民用气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统筹做好天然气稳定供应。针对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保供应急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总负责的保供调度协调领导小组,并抽调住建、经信、发改、物价、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各部门按照职责协调相关工作,住建局负责落实燃气企业保供具体工作,落实居民优先,确保居民燃气供应;经信局负责积极与长输管线单位对接协调,确保正常供应;发改局负责有关用气指标制定和调整等相关工作;物价局负责用气价格监督与调整;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供气用气设备监管;安监局负责协调镇区街道及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用气监管。

二、优先保障居民供气

按照居民优先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用气。用气保障级别:

一级用气:居民用气,保证工业设备最低安全用气,医院、幼儿园、老年公寓等公共事业用气;

二级用气:商业炊事用气,采暖、直燃机保底用气;

三级用气:燃气汽车用气,除一级、二级用气之外的工商业用气。

出现气源短缺时,依次压减三级用气、二级用气,优先保障一级用气。

三、落实居民用气保障责任

各燃气经营企业是居民用气保供的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按照“保民用、保公用、保重点”的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天然气保供计划,不得擅自调用民气转售工业使用,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海阳市天然气公司负责供气范围内供气保障,按照用气保障级别,优先保障居民用气。成立应急供气保障和抢修小组,公司总经理于占亮为组长。

海阳绿能燃气公司负责供气范围内供气保障,按照用气保障级别,优先保障居民用气。成立应急供气保障和抢修小组,公司总经理刘永刚为组长。

四、落实错峰用气

根据我市气源情况,适时实行错峰用气。错峰用气由各燃气企业具体实施,根据气源情况,将工业、燃气汽车供气调整至用气低谷时间,确保居民用气不受影响。

五、积极协调气源指标

各燃气公司要积极争取气源指标,落实相关购气合同。同时根据气源情况及时补充CNG、LNG,尽量减少因气源短缺造成的影响。海阳市天然气公司要积极与烟台中世公司沟通,确保气源指标,必要时启动槽车供气。海阳绿能燃气公司要充分利用现有LNG储备能力,保障燃气储备量。

六、加大安全用气宣传

如果市民遇到天然气压力不足或停气现象,可能导致燃气灶不打火,市民不要忘记关闭燃气灶前阀,注意用气安全。各燃气公司要做好相关宣传、提示,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用气安全。住建局将根据燃气供应情况,采取媒体、宣传单等方式向用户予以宣传提示。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通过报纸、互联网、新媒体等途径,引导公众合理利用天然气,提高节约用气意识。针对可能出现的供应紧张状况,积极组织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和正面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市保供调度协调领导小组要做好牵头调度,督促上游供气企业认真履行供气合同和社会责任,做好供应保障工作。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保供预案,确保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
  • 电话咨询:

  • 现场咨询:

  • 线上咨询:

    可以点击“我要问”进行线上咨询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