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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海阳市海洋与渔业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海洋与渔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海洋开发和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及科技进步措施。
 3、监督管理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等管辖海域的使用;负责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承担组织全市海域勘界;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或审批近岸海域范围内的海底电缆铺设、管道路由、海上人工构造物设置和重大涉海工程项目。
 4、负责海洋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组织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负责对渔业机动船舶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对海洋环境进行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提出选划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的建设,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5、组织海洋与渔业经济、资源、环境调查;指导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发布渔情预报、海洋预报和海洋环境预报;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等公益服务系统。
 6、负责全市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水产种质资源管理和原、良种场的审定;组织、协调、指导水产增养殖业、海洋捕捞业及养殖生态环境的调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根据国家授权拟定渔船、渔机、网具制造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7、负责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工作,管理保护渔业资源,监督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渔业抢险救助、渔业安全和渔业无线电通信管理工作。
 8、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的防疫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参与渔用药物和饲料的监督管理。
 9、管理全市海洋和渔业执法队伍,依法在全市渔港和管辖水域实施巡查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
 10、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及成果应用推广;组织、指导海洋与渔业人才培养、教育工作。
 11、负责海洋与渔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监督执行国际渔业公约和双边、多边渔业协定,协调处理海洋与渔业涉外事件。
 12、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基本建设、统计、财务、信息、资料、宣传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行政应诉、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3、负责千里岩岛海洋生态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14、承办市建设“海上海阳”创建海洋经济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海阳市
邮政编码:
  265100
公开电话:
  3223210
Email地址:
  haiyangyuye@hai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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