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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海阳市科学技术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
 (三)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优势领域;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研究制订加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发展、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
 (五)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制定并组织实施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负责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六)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协助组织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负责全市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组织专利申请,实施专利技术。
 (十)负责做好防震抗震、群测群防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事项目:
   
单位地址:
  海阳市
邮政编码:
  2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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