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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海阳市经贸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方针、政策;参与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及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综合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
(二)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改革和调整。
(三)组织拟定全市工业、商贸综合性经济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工商企业的法制工作。
(四)指导有关部门拟定行业规划;研究制定机械、化工、纺织、轻工、建材、电力、冶金、医药工业的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五)负责全市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上报、审批等工作,编制全市各部门项目投入计划并进行调度和考核。
(六)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的项目)工作;办理企业自营进出口审报的有关事宜;管理、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
(七)研究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组织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政策措施;加强燃油、燃料市场的整和管理;指导全市广告业的发展。
(八)负责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拟定或参与审查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扭亏增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落实本系统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参训工作。
(九)落实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编制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及产学研联合。
(十)贯彻执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及环保产业的政策、规章,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一)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措施和有关政策;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监察、监督和管理职能;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和协调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根据海办发[2001]22号文的有关规定,宏观管理市财贸办公室、市乡镇企业管理局。
单位地址:
海阳市海东路28号
邮政编码:
265100
公开电话:
3258682
Email地址:
jingmao@hai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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