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编制了《海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海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y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内容等。

(五)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事业单位招聘等。

(六)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市政府关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政策文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七)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要求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海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aiya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海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yang.gov.cn。

(2)《海阳市人民政府公报》:我市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部分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作为纸质公报赠阅点,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纸质公报查阅服务。还可以通过“海阳市人民政府公报”专栏(https://www.haiyang.gov.cn/art/2020/12/16/art_43574_4931.html)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①海阳市档案馆

查阅地址:海阳市海东路29号;联系电话:0535-3613118

查阅服务时间:8:30-11:30,14:00-17:30(法定工作日)

②海阳市图书馆

查阅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联系电话:0535-3260813

查阅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8:30-17:30 ,每周四闭馆

③海阳市政务服务大厅

查阅地址: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街21号;联系电话:0535-3222828

查阅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3)政务新媒体:“海阳发布”(微信号:gh_8455931f4eab),“海阳之窗”app客户端(用户可从手机应用市场自行下载)。

(4) 政府信息查阅点:海阳市图书馆(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海阳市图书馆二楼政务体验区;联系电话:0535-3260813;查询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8:30-17:00,每周四闭馆);海阳市档案馆(地址:海阳市海东路29号;查档电话:0535-3613118;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00)。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受理点地址: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海阳市海滨中路19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3302696

(2)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海阳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提交公开申请。平台地址: https://www.haiyang.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oFLi0aewl4tBo2uJ1dl0X。

(3)信函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邮寄渠道申请受理的机构名称: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联系电话:0535-3302696

通讯地址:海阳市海滨中路196号

邮政编码:265100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3.办理期限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4.收费标准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的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5.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海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海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为: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海阳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海阳市海滨中路196号

邮政编码:2651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  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5-3302696;传 真:0535-3222017

联系邮箱:hyszwgk@yt.shandong.cn(本电子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并按照本指南第二部分提示提出申请)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6788157

传       真:0535-6788120

邮       箱:ytzwgk@yt.shandong.cn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

邮政编码:264000

接待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未履行信息公开答复职责的,复议诉讼期限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烟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9号黄海置地广场3楼

邮政编码:264000

接待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6631891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关:海阳市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海阳市北京路81号

邮政编码:265100

接待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3222237;传真:0535-3220024

电子邮箱:hyfyxztfp@163.com

附件:1.海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海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海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