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碧城工业区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59:31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主动公开。为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对原有制度进行分析梳理,对可用和有效的继续施行,对空白和短板进行修改完善或重新制发。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和数量,通过海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条,处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单1940件。

2.规范依申请公开。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畅通申请渠道,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在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与往年数据相同,无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并及时发布《海阳市碧城工业区管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严格执行“信息制作、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相关文件管理工作,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4.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海阳市政府网站为主阵地,并定期进行内容更新维护。此外,还通过畅通宣传栏、LED大屏等公开渠道,多形式、多渠道为公众提供互动交流、信息公开等功能,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5.夯实监督保障。碧城区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落实党政办公室具体抓,办公室安排一名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负责主要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便利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碧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敏感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发布频率有所欠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式有待进一步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我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区根据2023年海阳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监督保障等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坚决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涉密保密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区2023年度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我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情况。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区2023年度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我区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区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附件:海阳碧城工业区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海阳碧城工业区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