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09:12: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度共发布信息565条,其中通过海阳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80条,政务服务网发布信息245条,海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通过信函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化办理系统等主要渠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主要内容涉及立项批准文件、预售许可证及政务服务等内容,较去年增加4件,全部按时答复,按时办结率100%。其中,予以公开1件,无法提供3件。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确保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协调全局各科室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多样化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海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机等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办事服务等功能进行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定,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设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工作培训,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不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提高了群众的信息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5.963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待继续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等。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公开力度,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分类体系,加大公开力度,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公开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及时和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我局共办理回复本年度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据《2021年海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任务,制定《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3.2021年,我局共承办人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第45号提案《关于加大对实体经济扶持的建议》,提案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吸收采纳率均为100%,办理复文全文、办理工作开展情况、建议和提案吸收采纳情况已全部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4.工作创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了解企业群众所需,倾听群众呼声,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海阳市行政审批局组织人员开展了“政府开放月活动”。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参观了市政务服务中心,直观感受到了市政务中心的办事流程和职能分布,拉近了企业群众与我局之间了联系,对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宗旨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5.本机关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本机关无需要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附件: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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