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35: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科技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严格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一)主动公开。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关注问题。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政务公开目录1条;行政执法公示17条;财政信息6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1条;业务培训1条等,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行为。紧紧围绕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2023年,无网上民声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条例》,做到及时、科学、规范处理,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将政务公开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要求提报公开信息时,做到一文一审,层层把关;梳理科学技术局主动公开事项清单,明确责任科室、时限,对必须公开和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不属于公开事项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不出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通过海阳之窗、《今日海阳》、海阳政府网等媒介宣传科技政策,做到及时、全面、准确。2023年,在《今日海阳》,《烟台日报》等平台刊发信息63篇。

(五)监督保障。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健全领导机构,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人员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全局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重点领域栏目内容不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今年的改进措施为:一是及时更新。我局组织专人对栏目信息进行逐项逐篇检查,保证栏目内容时效性;同时开展日常网站运维排查,及时更正文字表述错误,确保网站内容的有效性。二是完善内容。为进一步完善网站布局,提升用户体验感,针对重点领域栏目内容进行细化分类,帮助群众更加全面直观地了解我局工作重点领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严格落实《2023年海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任务,保障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未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我局创新公开工作,结合“双报到”、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与企业及群众积极沟通,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立体化、多角度开展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实现政民沟通零距离。有效解答群众疑问,提升了政策的知晓度和惠及率,让群众足不出户了解最新政务动向和科技政策信息,真正实现政务公开下沉落地,最大限度的达到全覆盖公开效果。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3年,我局报告数据中无需要说明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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