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6:35:28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及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阳市海政路35号;邮编:265100;电话:0535-322333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我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公开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1条;教育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2条;教育系统最新统计信息1条;行政处罚决定1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条;教师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21条。紧紧围绕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2021年,答复12345政务热线1323条,网上民声274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条例》,做到及时、科学、规范处理,2021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涉及新冠疫情应急防控管理方案、委培师范生调取派遣报到证和幼儿园收费标准,其中受理申请数量3件,已答复件数3件,比上年增加2,待答复件数为0。按照规定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本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教体局参与、协调、配合上级机关信息资源目录建设工作,根据信息资源的应用属性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形式组织编制和展示。

(四)平台建设

一是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积极运用《烟台日报》、海阳电视台、《今日海阳》报、海阳政府网等媒介宣传教育政策,做到及时、全面、准确。2021年,在《烟台日报》刊发4篇信息,在《今日海阳》刊发教育信息330余篇,向烟台教育投稿100余篇,编辑《海阳教育信息》24期,发布信息280余篇。积极报送政务、党委信息58篇。二是利用政务新媒体进行宣传。在海阳之窗APP设置教育专版,发布信息127篇。充分挖掘新媒体优势,利用烟台教育微信公众号、海阳教体局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海阳教育云平台等主动发声,掌握舆论主动权,合计发布信息420余篇,累计公开信息180余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设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专题教育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培训,不定期召开科室政务公开联系人会议,排查存在问题,改进公开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对信息公开工作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形成了分管副局长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根据职责及时报送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三是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所有信息均经分管领导签字、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公开,没有发生失、泄密问题,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提高了群众的信息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8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改进。如政策解读丰富性不足,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等。

针对于此,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不断健全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规范公开渠道,拓展公开范围,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二是注重政策解读多样性生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丰富完善政策解读形式,不断提升解读质效;三是加强以教育门户网站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页面功能,规范丰富平台公开内容。从而达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努力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教育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2021年,深入贯彻落实《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5号文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切实推进所承担得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深化政府重点工作全过程公开方面,着力推进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公开,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入学等信息公开,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做好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承办政协提案5件,已全部按时答复、按期办结,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四)工作创新情况。积极响应政府开放日活动,在实验小学举行2021年“政府开放日”暨学校“家长开放日”活动。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学校、家长之间的沟通,营造了浓厚的民生情怀,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海阳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我局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贯彻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海阳市各中小学努力将信息公开与日常教育教学有机结合,校长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承担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等机制,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认真做好重要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海阳市实验中学、实验小学、育才中学、育才小学、新元中学、新元小学、亚沙城初中、亚沙城小学8所市直中小学主动公开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评优奖励办法;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教师培训等师资建设情况;学校数量较多的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房产承包与租赁等的招投标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三是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有效形式。利用校长信箱、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校内广播电视等载体,增强公开实效;通过召开家长会、发送书面通知、信函等方式将重要信息告知家长相关的基本制度和规定;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附件: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