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15:5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海阳市政府网站(www.haiy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海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0535-3302696,电子邮箱:hyszwgk@yt.shandong.cn)。

—、总体情况

2023年,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系统观念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推动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

(一)主动公开。8月31日,结合我市实际,印发《海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具体要求及责任单位,确保工作逐项落实到位。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36条,包括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市政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等方面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方面,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依托政策解读专题通过文字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动漫解读、政策图解、H5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文件88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总数较去年增加19件,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方面,均依法依规答复。其中,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5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11件,其他处理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2件,均结果维持,未引发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管理,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调整了《海阳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并对外公开发布,明确公开事项、时限、方式等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发布平台”集中发布6件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和内容维护,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具体内容。高质量编辑《海阳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按季度出版公报4期,实现权威发布。2023年,通过“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57次、248条,其中转发上级重要信息164条,原创信息84条,发布内容以本单位和辖区内的时政信息、政策信息、机关简讯等为主。

(五)监督保障。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配备专职人员3名,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内部培训会、交流会,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6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5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存在收信不及时、办理不积极、答复不规范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定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会,并采取“一对一”业务指导等方式,提升各单位业务能力,规范办理流程,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海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海政办发〔2023〕7号)要求,对重点任务目标进行逐项分解,细化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年度重点任务安排,持续做好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四)工作创新情况

6月1日-6月30日,组织开展“营商烟必行·公开邀您评”政府开放月活动,全市各部门单位集中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全方位介绍和展现了政府机关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聚焦公众关切和重点民生事项,主动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听取市民意见建议,进行交流答疑。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在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其他”情况的信息公开申请中,有2件系“非政府信息”情形,有1件系“所申请信息为党务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的情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办公室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政府办公室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附件: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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