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58: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阳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535—3222981,电子邮箱:hyssfj@yt.shandong.cn)。

(一)主动公开方面。修订了《海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2023年,市司法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和社会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余条。创新开展解读回应工作,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信息121次,制作并发布《海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解读视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本年度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件0件,无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依申请公开件数量同比下降100%。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调度督导,理顺工作机制,及时对照目录查漏补缺,保障了各项信息按时发布。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保密流程,全年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对各科室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同时,通过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公开监督投诉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有人管、能落实、受监督。市局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亮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由局办公室同志担任。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和方案,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质效较低。有时未能及时更新信息,导致公众无法获取最新政务动态;信息公开规范性不足,导致信息质量有时参差不齐。二是信息公开的互动性还不够。与公众的互动不足,有时未能及时回应公众的疑问和反馈。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信息更新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制定信息公开规范,明确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要求,提高信息的质量和规范性。二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增加群众反馈问题渠道,积极回应公众的疑问和反馈,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市司法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年初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科室负责人熟悉掌握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政府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高政务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分管领导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附件:海阳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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