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6:04:5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海阳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结合社保就业、人事人才工作实际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工作监督,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进人社事业发展、服务社会公众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6

 减5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0

0

0

0

0

0

0

0

0

0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进一步增强有些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上还有待改进。2020年,我局将着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一是力争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人社政务信息。二是继续加大人社公开的力度。在确保严守国家保密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对确定公开的情况,及时全面公开。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全局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