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32:42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海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aiy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联系(电话:0535-3297919,电子邮箱:hyhbjfxk@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79条,主要包括环境质量、行政许可、环境执法、政策解读、意见征集、网上民声等方面的信息。在《海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声环境监测点位调整方案》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一条反馈意见:希望Ⅰ类声功能区范围增加茶室、咖啡厅等需要安静得商业场所。按照《声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规范文件要求,茶室、咖啡厅等属于Ⅱ类声功能区,故未采纳。办理“网上民声”案件4件。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为申请人凤城海参养殖场的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该信息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无法为申请人提供。信息受理情况与去年相比,减少4件。无收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制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完善信息发布内容,通过政府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文字关、审核关,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保障及时更新、完善政府网站栏目内容的同时,充分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中国环境报、今日海阳等报纸和大众网、“烟台环境”公众号等发布宣传稿件42篇,有效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科室和责任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有序,高效推进。同时为提升工作质量,年内组织开展2次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各科室信息提报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业务不熟练;信息公开的深度和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全面性有所欠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梳理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准确理解把握应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职责,对重点任务目标进行了分解落实,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做出积极努力。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四)工作创新情况

在18个镇区街道常态化开设“绿色课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知识宣传。在重点企业实行“环管员”制度,集中培训企业环管员120人,全部持证上岗。打造10家实战实训基地和普法教育基地,通过“一对一”讲授、“手把手”帮扶,实现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双提升”。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升公民环保意识,提高了企业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也有效提高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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