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36:15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做好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结果以及行政执法事后公开等相关信息公示公开;三是做好部门财政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公开。2023年累计发布各类工作信息50余条,政策解读2条,进一步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强化审核、抓好监督,平稳有序的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2022年海阳市住建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2件,2023年我局通过邮件、信函及现场受理三种方式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8件,数量同比增长19%,内容主要涉及开发商及物业、建设工程资料等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申请人要求方式将内容反馈申请人,已答复件数38件,未答复件数0件,均不涉及收费项目。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3起,其中结果维持1起,尚未审结2起;行政诉讼2起,结果维持2起。

3.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住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政务公开宣传内容开展仔细严查,及时更正错敏词及错别字,对政务新媒体刊发的内容严格把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工作日每天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住建领域工作信息,出现停水、修路等特殊情况提前公告,各类优惠政策及时宣传。

5.监督保障。由住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全局服务水平,2023年海阳市住建局共组织4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各级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相关政策文件等。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相关社会评价意见,未发生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相关追责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2

3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有时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二是在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三是政策解读的范围、数量、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和覆盖面,不断提升公众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二是着力推动重点信息公开,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推进供水供热、物业管理、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推进住建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着力推动重点信息公开;三是提高政策解读水平,明确政策解读重点,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住房保障、供水供热、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等民生领域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解读政策实事求是、有的放矢,从公众视角出发,力求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要点要求公开事项及时更新,定期在政府网站更新保障房、农村危房改造、供水厂出水质量、用户水龙头水质等相关信息;二是高度重视信息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的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泄露隐私,保证公开内容准确性、时效性,公开形式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制定印发了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年度重点公开内容,对做好解读回应、完善公开平台、健全保障机制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度,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共承办人大建议8件,办结率为100%,建议均已吸收采纳,代表满意。2023年度,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共承办政协提案18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提案均已吸收采纳,委员满意。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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